看到以下一篇,真是「火都嚟埋」!花旗佬可有真正讀過中國經典?
孔子那有叫人「搞gay」呀?孔子教的是中庸之道、陰陽調和,「兩條麻X佬」結婚係陰陽調和嗎??
豈有此理!不是反對你合法,但這樣歪曲中國傳統文化就不能。。。。
[奧巴馬:愛戰勝了一切
美國東部時間2015年6月26日,美國宣布同性戀合法!美國白宮推特和臉書官網頭像全變成彩虹標志,奧巴馬發表言論說現在我們終於可以毫無條件地表示,我們使美國又更加接近完美了,Love just won.幾乎是第一時間,有網友發微博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承認同性婚姻的判決中引用了儒家思想,用以論證婚姻制度的重要性。納尼?觀察者網查詢肯尼迪大法官的多數判決意見書發現,果然引用《禮記•昏義》中一段。
判決意見書開頭部分,即第8頁中,一段英文是這樣寫的:Confucius taught that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2 Li Chi:Book of Rites 266.額…孔子教導說,婚姻是政體的根基。《禮記•昏義》竟真的被判決意見書引用,淚崩~
奧巴馬高呼:愛戰勝了一切!但其實還有來自中國古代大佬的神助攻?想起南海造島時美國人說起風水,想不到,乃們研究中國傳統文化這麽深入。
美國學者Sam Crane癡迷中國古代哲學,曾出版《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Dao: Ancient Chinese Thought in Modern American Life》一書,提及中國儒家和道家如何看待同性婚姻。
他認為,儒家倫理可能會接受同性婚姻,因為它更多關註婚姻而不是關註性。兩個人公開承諾然後在日常生活裏履行承諾,完全符合儒家善的理念。至於道家,他們可能根本不在乎同性還是異性婚姻,道家的思想裏有陰陽的觀念,但陰陽並不必須要用單一性別來呈現,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包含有陰陽的元素。
有沒有被震驚到!
肯尼迪大法官這一引用孔子為同性婚姻撐腰,是引經據典,還是牽強附會?《禮記》有煙:禮,其政之本與!在《哀公問》章中,魯哀公問政於孔子,談到“大昏禮”:古之為政,愛人為大;所以治愛人,禮為大;所以治禮,敬為大;敬之至矣,大昏為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親迎。
所以…婚姻是政體的根基,是這個意思嗎?
只是,孔子還曾這樣說過:“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
中國人認識中,雖然孔子周遊列國十四年,妻子亓官氏沒有隨他同行,但孔子十九歲結婚,二十歲有了兒子。其言論中也非常重視夫婦關系,並將其視作人倫之始、為政之本。
《易•序卦》中有一段可視作孔子婚姻思想的註腳:“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果然,美國最高法院的判詞接著寫道:“應當誠實且必要地指出,這些(對古人的)引用是基於婚姻是兩性之間的結合的認識之上”(It is fair and necessary to say these references were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that marriage is a union between two persons of the opposite sex.)]
美國東部時間2015年6月26日,美國宣布同性戀合法!美國白宮推特和臉書官網頭像全變成彩虹標志,奧巴馬發表言論說現在我們終於可以毫無條件地表示,我們使美國又更加接近完美了,Love just won.幾乎是第一時間,有網友發微博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承認同性婚姻的判決中引用了儒家思想,用以論證婚姻制度的重要性。納尼?觀察者網查詢肯尼迪大法官的多數判決意見書發現,果然引用《禮記•昏義》中一段。
判決意見書開頭部分,即第8頁中,一段英文是這樣寫的:Confucius taught that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2 Li Chi:Book of Rites 266.額…孔子教導說,婚姻是政體的根基。《禮記•昏義》竟真的被判決意見書引用,淚崩~
奧巴馬高呼:愛戰勝了一切!但其實還有來自中國古代大佬的神助攻?想起南海造島時美國人說起風水,想不到,乃們研究中國傳統文化這麽深入。
美國學者Sam Crane癡迷中國古代哲學,曾出版《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Dao: Ancient Chinese Thought in Modern American Life》一書,提及中國儒家和道家如何看待同性婚姻。
他認為,儒家倫理可能會接受同性婚姻,因為它更多關註婚姻而不是關註性。兩個人公開承諾然後在日常生活裏履行承諾,完全符合儒家善的理念。至於道家,他們可能根本不在乎同性還是異性婚姻,道家的思想裏有陰陽的觀念,但陰陽並不必須要用單一性別來呈現,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包含有陰陽的元素。
有沒有被震驚到!
肯尼迪大法官這一引用孔子為同性婚姻撐腰,是引經據典,還是牽強附會?《禮記》有煙:禮,其政之本與!在《哀公問》章中,魯哀公問政於孔子,談到“大昏禮”:古之為政,愛人為大;所以治愛人,禮為大;所以治禮,敬為大;敬之至矣,大昏為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親迎。
所以…婚姻是政體的根基,是這個意思嗎?
只是,孔子還曾這樣說過:“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
中國人認識中,雖然孔子周遊列國十四年,妻子亓官氏沒有隨他同行,但孔子十九歲結婚,二十歲有了兒子。其言論中也非常重視夫婦關系,並將其視作人倫之始、為政之本。
《易•序卦》中有一段可視作孔子婚姻思想的註腳:“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果然,美國最高法院的判詞接著寫道:“應當誠實且必要地指出,這些(對古人的)引用是基於婚姻是兩性之間的結合的認識之上”(It is fair and necessary to say these references were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that marriage is a union between two persons of the opposite sex.)]
正死花旗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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