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與監獄,兩者何以扯上關係呢?
原來精神科有一項叫「法醫精神科」,是為涉及刑事罪行的精神病患者,提供臨床評估及治療。具有嚴重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也會被轉介到法醫精神科,以便得到專業指導及治療。
香港開埠初期,因沒有精神病院的設立,外籍的精神失常者會被禁於奧卑利街中央監獄 Victoria Gaol (後域多利監獄)的「癲房」,等候遣送回國。那時的中央監獄,當然沒有精神科的服務,而那些外籍精神失常者,便要送回自己國家接受治療。
↑外籍的精神失常者會被禁於奧卑利街中央監獄 Victoria Gaol (後域多利監獄)
到了1884年後,當局在高街設立域多利精神病院,收納精神失常者,而域多利精神病院的精神科醫生,會定期到各監獄,為覊留的犯人,提供精神評估服務。到1961年,青山醫院正式投入精神科服務,設立了兩個收症病房,分別為十號房(男房) 及J房(女房),收容涉及刑事罪行而須入住精神病院接受觀察及治療的人土。而域多利監獄,亦設立精神科觀察單位,為需要精神評估的病人提供服務。
1972年,監獄署(後懲教署) 設立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取代了域多利監獄的精神科觀察單位,接收已被法院裁定有罪而須監禁治療的精神病犯人(醫院令Hospital Order) 和懷疑患精神病的還押疑犯。同時會為其他監獄(後懲教院所) 的犯人提供精神科治療和評估。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自此,青山醫院的精神科醫生開展到診服務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提供精神科治療收向法院提交疑犯的精神狀況評估報告。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亦會轉介刑滿出獄但仍需進一步評估或治療的精神病患者到青山醫院繼續其治療及復康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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