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某位專欄作家在其免費報的文章內,指懲教署一套新宣傳片,令她覺得「坐監好舒服」,完全失去阻嚇作用,以至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去信給她的總編輯,詳述署方的工作,並對她的意見深表遺憾。作家便另在專欄中指她對宣傳片有意見,是因為該所只重「教」,不重「懲」。其後亦行文「補飛」一番,指懲罰是教育重要部份云云。
其實,坐監對犯了罪的人,已是最大的刑罰;可不是嗎?在囚人士失去自由,失去尊嚴,失去一切常人的生活享受,沒空調、沒電子通訊、沒床褥,每天被搜身不下十次,不時被搜查隨身物品、來住的書信,這不是最大的刑罰嗎?
當然,影片沒給她介紹這些,才令她有那些「遐」思。
怎樣行刑賞,是很深的層次嗎?大家去想想吧!
重罰可阻嚇犯罪,是眾人皆知的;現代的社會那些甚麼維權人士,動不動用甚麽人權、平等諸般「大義」來吊譽,受到不少人士支持,弄到犯法的人也要得到非一般刑罰。奈何?
我國自王帝時期,已開始以嚴刑去阻嚇犯罪。皋陶(音同「高遙」),是舜帝時掌管刑法的「理官」,被奉為中國司法鼻祖。皋陶以嚴刑作懲罰犯人,但亦以道去執行,後人值得去學學吧!可是,今日社會那有懂得以「道」去執行政務的官員呢!
皋陶制定刑法和教育,幫助堯舜禹推行「五刑」。 他還提出「慎身」、 「知人」、 「安民」的治國方略。「慎身」就是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使百姓敬服。上行下效,而上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知人」方面,是指只有知人善任才能為民謀利。「安民」指人民的生活安定了才能顯示出德政的威力。
皋陶歷經堯舜禹三世,輔佐堯舜禹;曾經協助大禹治水,禹為了報答皋陶,把他封在皋城,在今安徽六安市。就此,皋陶成為古代六安國始祖,故今六安稱為皋城。
禹繼帝位後,為了尊重禪讓制度,推舉皋陶當繼承人,並讓他全權處理政務。但是,皋陶在禹帝死前就逝世了,傳說活到106歲。他定刑法,制教規,使社會和諧,天下大治。
現在還一直流傳着「皋陶造獄」的傳說。「皋陶造獄,劃地為牢」,皋陶後來亦被奉為獄神。
是日剛從新聞得知,多名在佔領時的滋事分子,一個也沒被法庭判監!法官不判人坐牢,定立怎樣「辣手」的刑罰,都是徒勞而已。
真要說句:法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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